打,是一个表达人的行为动作的词。人的行为动作都得用手,涉及手的动作太多太多,《说文》从手的字不到三百个,远不足以表达人的所有行为动作。又没有必要一个动作造一个字,怎么办?古日常生活中,“打”字用得多, 打的打醋打算盘,真是无处不在,无孔不入。仔细琢磨,还有些意思。《说文》“打,从手丁声,击也。”丁就是钉子,声兼义,既是“打”的读音,又表示它的意义。用手钉颗钉子就叫“打”,当是本义。撞击、敲打,应该是引申义了。
语文就用“为”字,近代用“打”字,四川话用“搞”,北方人用“干”。
为,《说文》云“母猴也”。甲骨文字形清楚,是以手牵象,役象才是本义,与母猴无关。役象当然是人的一种行为动作,词义扩大,可表达人的所有行为动作。古籍中这种用法的“为”字,比比皆是。为+名词:为政(从政)、为山(堆砌土山)、为礼(习礼)、为乐(奏乐)、为谅(坚守信用)、为长府(翻修长府)……“为”的具体行为由后面的宾语确定。
打+名词:打鱼(捕鱼)、打水(汲水)、打伞(撑伞)、打的(坐TAXI)、打算盘(拨弄算盘)、打靶(射击靶子)、打工(做工)……“打”的具体行为由后面的宾语确定。
搞+名词:搞水(挑水、玩水)、搞饭(煮饭)、搞灯(修灯)、搞房子(修房子)、搞节目(排演节目)……“搞”的具体行为由后面的宾语确定。
如果动作行为涉及几个宾语,不能用一个具体动词包容涵盖,为、搞就有了用武之地。《孟子·滕文公》载,孟子问陈相,“(许行)奚冠?”—戴什么帽子?“自织之与?”—亲手编织的吗?又曰:“许子以釜甑爨,以铁耕乎?”甑子是陶制品,耕作用的铁农具是冶炼的。孟子只能说“自为之与?”—亲自制作的吗?也就是:亲自搞的吗?这里的“为”就包含陶制、冶炼两个行为动作。古人用“为”就最恰当。
搞的用法一样。台上领导做报告,台下有讲话的,有织毛衣的,有看书的,有打瞌睡的,……主持人看不下去了,就说:大家注意听报告,有些人在搞啥嘛,不要搞了。“搞”字用在这里就最恰当。
表动作行为的这几个字,还有一个常见用法,就是与另一个动词结合。一个宽泛,一个实在,两者并用,体现一种虚与实的协调,也符合汉语骈对的特点。
为+动词:为听,听也;为戮,戮也;为来,来也;为死,死也;为作,作也;为治,治也。值得注意,讲古语文的书,很多没有把“为+动”弄明白。
搞+动词:搞生产,生产也;搞建设,建设也;搞训练,训练也;搞比赛,比赛也。
打+动词:打坐,就是坐;打捞,就是捞;打扰,就是扰;打量,就是量;打滚,就是滚;打圆场,就是圆场;打劫,就是劫。
这样看来,上下几千年,方块汉字有发展,也有传承,我们得在比较中学习体会。
2007年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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